本报通讯员西迁首席记者肖静
杭州的一对年轻夫妇小高和小吴去年成为了父母。生完孩子后,小吴想减肥。朋友给她介绍了泰国减肥药,效果很好。这对年轻夫妇决定在淘宝上开一家店来销售这种减肥药,并托人从泰国购买。没想到,去年9月23日,警察敲开了他的门。
昨天,杭州西湖法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两人提起公诉。检察官建议判处3至5年徒刑。
小吴服用了朋友推荐的泰国Yanhee减肥药。后来她觉得效果非常好。
小高和小吴原本开了一家淘宝女装店,但生完孩子后,女装店的生意就停了。减肥成功后,两人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为什么不卖这种减肥药呢?
货源是在网上找到的。杨某自称是广西人,妻子是泰国人,只要有销售就可以给他买。有了货源,小高和小吴于去年5月正式开设网店,销售从泰国采购的Yanhee减肥药和Dermcare减肥药。
小高将订单信息汇总给杨某。杨某收到药后,将减肥药快递给他们,他们在网上销售。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这种所谓的境外代购药品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进口药品必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颁发进口许可证”。颁发药品注册证。”
但小高、小吴销售的Yanhee减肥药和Dermcare减肥药并未获得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均按“假药”处理。
去年9月23日,小高、小吴在家中被抓获,他们家中未出售的减肥药也被当场查获(总价约1.4万元)。
随后,警方将Yanhee减肥药和Dermcare减肥药送检,还检出违禁成分“盐酸西布曲明”和必须经批准添加的成分“呋塞米”。根据中国法律,添加了违禁成分。其成分也被视为“假药”。正是这些禁用成分具有明显的减肥效果,但长期使用对人体有害。
2013年5月上旬至9月23日,小高、小吴通过网店销售减肥药,金额25万元。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认为,高某、吴某为了牟利,销售假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违反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他们应该以销售假药罪被定罪。他们因假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两人于昨天被提起公诉。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是3-5年有期徒刑。
因为小高和小吴在淘宝上卖。昨天,记者搜索淘宝发现,仍有多家商家在销售燕熙减肥药。然而,在产品的标题和描述中,他们常常“刻意”避免使用“减肥药”等字样,而使用“燃烧脂肪”和“排毒”等字样。来替换的词。
阿里巴巴公关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不得在淘宝上销售药品,一经发现将删除相关药品链接。对于违规严重的商家,淘宝将冻结违规店铺账号,甚至关闭店铺。
只有“天猫医疗中心”销售“非处方药”、保健品、计划生育用品。天猫经国家药监局批准后,仅向深圳海王星、杭州九洲药业等大型连锁医药企业提供线上服务。销售平台。
对于淘宝在泰国销售Yanhee减肥药一事,淘宝网曾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后来估计是有商家改变了品类,重新发布了。昨晚,淘宝表示已启动新一轮紧急调查,将尽快删除相关链接并对此类违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