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者唐荣见习记者李文谦通讯员王嘉树黄森平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某贸易公司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十倍赔偿。支付补偿款总额为50261元。
2、“古代减肥胶囊”是某食品专卖店在网上推出的“明星产品”。原告邱某于2021年3月26日、4月3日两次购买“谷方减肥胶囊”,共计支付4831元。但服用该产品后,邱某出现手脚无力、出冷汗、失眠等症状。
3、邱女士立即向购物平台反馈,收到退款2880元。邱某随后将产品送检,发现其中含有西布曲明,遂起诉法院,要求经营者(一家贸易公司)退还剩余货款,并支付货款10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