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整形医院和医美平台联合告上法庭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一份判决书描述了消费者丁女士的经历。 2018年底,26岁的丁女士在北京索尼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设的平台上了解到郑州莫利亚整形美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利亚公司)提供的瘦腿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尼阳公司) .
2019年1月2日、2019年3月23日,丁女士共花费4600余元到莫利亚公司两次接受瘦腿注射。
没想到,第二次注射几天后,丁女士就出现了严重的头晕恶心、全身无力、心慌、气短、呼吸困难等症状。就医后,诊断为肉毒毒素中毒,丁女士住院20天。
一审法院查明,丁女士于2019年1月2日、2019年3月25日在莫利亚公司接受A型肉毒毒素腓肠肌注射。2019年3月30日,丁女士被诊断为药物性肌张力障碍。因头晕、乏力等症状被送往医院的; 2019年3月31日,她再次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医院初步诊断她为肌张力障碍。毒素中毒需要住院治疗。丁女士于2019年3月31日入院,2019年4月20日出院,共住院20天。
经司法鉴定,茉莉亚公司对丁女士的诊疗存在医疗失误,其医疗失误与丁女士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因果力为“major”。
一审法院认为,莫利亚对丁女士损害的过错分担比例应为70%,莫利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丁女士向新氧公司提出的赔偿请求,法院认为,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新氧公司有过错,对其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莫利亚公司赔偿丁女士各项损失共计60280.1元。
消费者本人没有表现出应有的谨慎和注意
丁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丁女士上诉称,2019年3月23日,她已告知莫利亚公司,自己在第一次注射后出现头痛、恶心、腿部抽筋等现象。不过Molia公司说这是正常反应,而且第二次注射后效果更好,所以我就放心了,在Molia公司进行了第二次注射。在这次医疗事故中,我尽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并无过错。只是因为莫雷阿公司严重违反医疗操作流程,才造成了肉毒杆菌毒素中毒的严重后果。请求法院判令Moore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丁女士在第一次注射后出现了不适反应。根据知情同意书,她应该及时去看医生,诊断不适原因并提供适当的治疗。但她没有尽到照顾义务,进行了第二次注射。注射液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导致有害结果的发生。一审法院根据专家意见,结合纠纷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损害结果规定的因果力的大小,认定是非及责任划分。处理得当,应当维持。
2020年11月4日,郑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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