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为您讲述十年前的减肥药品牌,以及销售此类减肥药的90后男子十年刑期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希望您能读到最后,增长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你有帮助,能够解决你的问题。不要忘记为此网站添加书签。
1、打着“不节食、不运动”的旗号,一个月就能减掉十几斤。
2、近日,沙县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假冒减肥药案件。被告人郑某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10万元。
3、25岁的郑某偶然接触到了减肥药。他自己服用后,觉得药有效,于是就瞄准了商机,开始销售减肥药。
4、2016年至2017年,郑某为了获取更高利润,未经批准采购药品胶囊,捏造药品功效,设计包装和说明书等,生产自己的减肥药品牌“阳光”减肥胶囊。“梦七煞”模式提供减肥胶囊,并且会销售未经测试的自产减肥药。郑知道减肥药含有有害成分,但他认为无论如何也不会杀人,于是卖药的生意越做越大。
5、几毛钱的药丸,在郑的包装下,一瓶可以卖到几百块钱。真是赚大了!
6、在此期间,郑某还开发了线下代理通过自己的微信账号进行线上销售的销售模式,销售额超过50万元!
七、2017年9月20日,被告人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8、沙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未经检验擅自销售他人生产的药袋、未经批准采购香袋、捏造药品功效、设计包装和说明书等生产减肥药品,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并销售,可计算销售金额为508272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断。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
十、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