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医疗广告责任界定:虚假宣传的代价,您必须了解!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编者按】我国医美行业经历了被誉为史上监管最严的2021年。《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的出台,将医疗广告监管推向了新的高度。 2021年10月和2021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全国各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医疗广告典型案例违法类型分析,对虚假医疗广告的行政处罚力度空前严厉。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中,首当其冲的是医美机构虚假宣传直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三”规定。
因此,作为专门从事医疗行业法律服务的律师团队,我们在行业内首次对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行为进行系统梳理,要求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医疗宣传合法性、合规性意识。遵守法律、规避法律风险的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依法诚信开展医疗广告。
01 虚假广告的定义
《广告法》 广告的定义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其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医疗广告的定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体或者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服务的广告。医疗美容广告定义《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 第二条第二款本指引所称医疗美容广告,是指通过一定媒体或者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介绍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的商业广告。互联网广告定义《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体,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等商业广告。广告要求关于构成广告要求的“某些媒体和形式”的定义,《广告管理条例》 第2 条规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等媒体或形式进行的任何广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刊登、布置、张贴广告,适用本条例。 《虚假广告的定义》虚假广告一般规定,《广告法》 第4 条第1 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关于虚假广告的具体规定,《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视为虚假广告:
(1) 商品或服务不存在;
(二)产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厂家、有效期、销售状况、荣誉等信息,或者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销售状况、获得的荣誉、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三)以虚构、伪造或者无法证实的科研成果、统计数据、调查结果、摘要、引述等信息作为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
(五)其他因虚假或者误导性内容而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
02 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
虚构合作单位上海FD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使用“上海复旦大学眼耳鼻喉科”、“上海红房子”等,未与复旦大学眼耳鼻喉医院等上海知名医院建立任何合作关系,上海红楼妇产科医院等利用关键词作为广告促销活动的搜索词,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2019年2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73.45万元。
北京AY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伪造医师资格、冒充医师资格案
案情基本情况:2021年6月,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客户在大众点评APP“爱悦格医美”首页宣传的诊所医生李某系原三甲医院医生。事实上,他只是去中日友好医院进修。不是中日友好医院的正式医生。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号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照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1万元。
虚构治疗案例上海NSY医疗美容医院虚假广告案例
【事实调查】
此外,“大腿吸脂/小腿吸脂项目”的术前术后效果对比图片是当事人在百度搜索相关图片后下载使用的。
以上图片均非客户本人的手术病例。由于该客户的手术案例效果不如上述图片,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其服务,该客户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图片,捏造接受其医疗项目“吸脂整容”的效果。广告内容不实。
当事人已于2021年7月8日删除上述广告。
【适用法律】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号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广告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号第28条第2款第4项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虚假广告:(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处罚决定如下:
1、责令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
2、罚款21981.64元。
虚假用户评论:江苏省南京XH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捏造用户评论进行虚假宣传。
案件基本事实:为了尽快打开市场,当事人从2020年6月起聘请张某等8名订单诈骗者,以消费者身份在大众点评网店平台上下单、缴费,但并未实际消费任何商品。完成后,当事人将订单费用返还给上述8名刷单人员,并按照30元/单的标准给予刷单佣金。 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当事人通过实际下单、未实际消费、捏造用户评价、在大众点评网络平台形成虚假销售状况和用户评价的方式,虚构交易。涉事方共发出欺诈订单220笔。单笔佣金6600元,订单支付费用13.48万元,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号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照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三十五万元。
促销活动虚构原价。椒江某医疗美容医院利用虚假案例、活动促销捏造原价案。
网站推广中利用虚假案例
在某些情况下,医美医院网站上记录的手术时间早于医院的开放时间。
活动促销虚构原价
当时医美医院有促销活动。促销活动包含“伊万C一次,原价2800元,折后价980元”等优惠。不过,在此次活动之前,该公司从未使用过该产品。按原价出售。
医疗美容医院网站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利用患者图像进行宣传、虚假病例以及使用其他医院病例照片的情况。采用高于实际经营价格的价格,采用“现价、原价”的表述方式。这种做法造成了大幅折扣的假象,误导了消费者。经营场所未公示价格公示牌,存在未按照规定明示价格的违法行为。上述促销内容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医美医院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以25.2万元罚款。
虚构专利及荣誉非法广告案上海保丽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作出决定。处罚如下:一是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是责令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三、罚款25万元。
南昌MYE医疗美容诊所虚假统计数据及虚假广告案
【事实调查】
2021年4月2日,执法人员在电梯内发现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百万美容整形案例,你知道吗?XX国际医疗美容已有200万美容整形案例,XX将帮助更多的人”。未来。”美丽的人实现美丽的梦想,过美好的生活。”当事人承认,该广告牌是为其公司制作的,悬挂在公司电梯内。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在外面制作了一个广告牌,广告牌上写着“XX国际医疗美容已完成200万例整形手术”的字样,然后将其悬挂在公司电梯内。当事人证实,该公司实际整容病例仅有2万-3万例。
因为当事人制作广告牌的时候,员工是到外面的广告牌制作店去制作的。由于广告牌制作成本不高,其既未签订合同,也未保存广告牌制作的相关费用及记录。因此,上述广告制作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适用法律】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号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号第二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当事人发布的上述违法广告牌均由本公司员工在外部制作,未签订合同,也未保留制作广告牌的相关费用和记录。广告牌的制作不能计算广告费用。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在立案后主动删除广告,并发布公告消除影响,在店内显着位置,主动承认错误,消除社会影响,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规定。原则上,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经研究作出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对当事人处20万元人民币(20万元)的罚款,并上缴国库。
03 虚假医疗广告的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5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三倍以上罚款但广告费无法计算或者明显过低的,不得超过广告费的五倍。两年内违法行为三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太低。违反规定的,可以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吊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并对其申请广告审查一年内不予受理。
04 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2017.4.10
第十七条美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与疾病治疗相关的修复、重建除外),应当事先书面告知消费者或其监护人医疗美容项目的适应症、禁忌症、美容方法和效果。医疗风险、医疗材料、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治医生及注意事项等,并取得消费者本人或其监护人的书面确认。美容效果约定应保留图片、音频、视频等以便事后验证。因美容医疗机构的责任导致医疗美容未能达到约定效果或者消费者容貌受损的,美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重做手续,并按照规定赔偿损失。与法律。
美容医疗机构明知其服务有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或者不具备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实施医疗美容,造成消费者死亡或者健康损害的,受害人有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运营商提供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4.3.15
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增加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增加的补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三倍成本;增加的补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有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遵守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律。其他法律规定了损失赔偿,以及要求少于所受损失两倍的惩罚性赔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2022.3.15
医疗美容机构因虚假宣传、错误诊疗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案件基本事实
邹女士在湖南一家医院接受了眼睑成形术。手术后,他感觉下眼睑的皮肤松弛了。经过了解,他得知北京一家医美机构的主刀医生知名度高、经验丰富,于是于2015年12月来到该院,这家医美机构进行了双侧下眼睑修复手术。手术后,邹出现两侧下眼睑局部凹陷、疤痕畸形、外眦短、圆、钝等畸形。此后,邹又在其他医院进行了六次修复,但仍然没有任何起色。邹某认为整容机构的修复手术给自己造成了损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机构赔偿其医疗费、工资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损失,并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予以三倍赔偿。手术费。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首先,本案属于消费性医疗美容案件。邹某是一个健康人,为满足追求美丽的生活需要而接受美容服务,具有消费者的特征;该医疗美容机构的经营目的是获取利润,具有该人的经营特点。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接受经营者服务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查,该医疗美容机构多次因医疗广告与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不符、虚假广告标语等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邹某因上述广告及接受的服务受到误导,故医疗美容机构通过虚假广告实施诈骗行为的,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医疗美容机构应向邹某赔偿三倍为他的手术费。其次,医美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但邹某在其他医美机构的术后修复行为确实改变了医生的手术结果。法院遂判决医疗美容机构赔偿过错责任比例的60%。邹某的损失共计74948元。
典型含义
只要检索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2021年11月23日适用“退一赔三”的判决就有6件。
从立法机构,到行政监管机构,再到法院司法机关,对于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包括虚假广告)的立法精神、执法实践以及司法价值判断,医疗美容机构不得对虚假广告有何态度。运气好的话,否则法律后果就是倒闭。
虚假医疗广告的重大法律责任关系到机构的生死存亡、员工的就业以及医疗机构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此,聘请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对医疗广告合规性进行事前审查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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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答: 虚假医疗广告是指宣传医疗产品或服务,但内容不属实、误导消费者或夸大疗效的广告。这类广告可能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因此被法律严厉禁止。常见的虚假医疗广告包括:声称产品能治癒所有疾病的广告,夸张产品功效且缺乏科学依据的广告,以及使用伪造的医学证书或案例进行误导性的宣传。
48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虚假医疗广告不仅会骗取消费者金钱,还可能导致患者延误正规治疗,最终伤害身体健康。如果遇到疑似虚假医疗广告,应该警惕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184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企业或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责任主体包括广告经营者、制作机构和产品生产方。如果是在网络平台发布广告,运营商也可能肩负一定责任。例如,一旦被法院判决为虚假宣传,这些企业或个人将面临罚款、停业、产品下架等惩罚措施。
252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此外,为了避免法律纠纷和社会负面影响,在推广医疗产品或服务时要注意合法合规,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
148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如果遇到疑似虚假医疗广告,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轻易相信宣传内容,也不要轻易进行消费决策。可以通过查询官方网站、专业机构或相关资料来核实广告信息的真实性。
45 人赞同了该回答
答: 其次,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举报虚假医疗广告。同时,也要及时将广告截图保存为证据,以便日后追究责任。最后,要加强自身健康知识学习,提高辨别虚假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276 人赞同了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