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青岛中院公布10起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青岛中院公布10起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以及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减肥药含西布曲明
8名微商被判处重刑
刘某自2015年以来,通过微信平台从事有毒有害减肥胶囊销售,从外地大量购进益瘦古方本草燃脂胶囊,成为省级代理,还组织邢某等4人负责产品分装,并在微信平台上发展王某等多名代理商。刘某本人销售货值金额260余万元、获利140余万元。王某等9名代理商销售货值金额7万元到120万元不等。经检测,查获的减肥胶囊均含西布曲明成分。
法院认为,刘某等10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刘某等8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其中,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千二百万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百零五万元。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租借厂房设备
雇人生产销售假牛奶
2015年11月以来,李某在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其住处成立公司,租用厂房设备,雇佣徐某等4人配制、灌装生产“飞鹳高钙花生牛奶”“经典特伦牧场”“经典非常星低脂无蔗糖”等复合蛋白饮品、果汁对外销售谋利,销售金额共计48万余元。
法院认为,李某等5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共同犯罪中,李某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定罪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徐某等4人系从犯,被判处缓刑,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掺进便宜鸭肉
做出伪劣烤肠
2008年以来,仇某开办某食品厂,雇佣被告人吴某、张某等3人加工生产肉食品。吴某于2011年至案发在该厂担任生产厂长,2015年以来,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以鸭肉冒充鸡肉、猪肉加工烤肠,并将客户退货的胀袋、破袋的蒸煮香肠重新加工使用,生产的烤肠销售金额达35万余元。其中,张某2015年6月至案发在该厂担任生产车间班长期间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价值30万余元。
法院认为,吴某等3人在食品的生产过程中以次充好,其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吴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张某等2人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制售假药被判刑
缓刑期间又制假
孙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制造专治牛皮癣病的药物“八粒清排毒胶囊”销售。其中,2015年至2017年,先后三次以每瓶1000元的价格销售给宋某3瓶,每瓶100粒。宋某又以每粒70元的价格转卖给患者10粒。经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八粒清排毒胶囊”属假药。案发后,孙某自动投案。
法院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孙某2016年6月13日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元。
无证加工人工鱼翅
原料里竟检出甲醛
2014年年底,战某出售设备及部分原料给董某用于加工人工鱼翅,并教授董某人工鱼翅的生产技术。2014年年底至2015年12月,董某利用从战某处获得的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和部分原料,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加工人工鱼翅,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用物质。经检测,在董某生产的产品中检出甲醛等有毒有害成分,并在原料中检出甲醛成分。
法院认为,战某为董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提供生产技术和部分原料,与董某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同犯罪。战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大集上卖“美国伟哥”
自愿认罪被从宽处罚
自2017年12月底,罗某销售通过非正常途径购进的“黄金玛卡”“美国伟哥”等性保健食品被查获,尚未销售的19种共计46盒(瓶)被当场扣押。经鉴定,抽检的“印度玛卡”、“肾宝片”、“美国伟哥”等14种23盒(瓶)性保健食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法院认为,罗某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罗某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罚。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网上买卖壮阳药
三人获刑七个月
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李某将其通过网络、微信平台购买的“顶点3000”“奇力片”“虎王”等无任何食品、药品检疫检验证明的壮阳类保健品在网上销售。同时李某还批发出售给于某及咸某,该二人在闲鱼平台以咸某身份信息注册的“亲爱的飞鱼516”等账号上销售。经对闲鱼平台“亲爱的飞鱼516”销售的“顶点3000”散装瓶装样品进行抽检,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经检测,在于某家中查获尚未售出的壮阳类保健品中,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
法院认为,李某等3人均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明知是假药还销售
两人被判刑七个月
2016年9月,陶某通过搜药网联系一药品经销商,在未向对方索要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以每盒6元的价格购进20盒“风湿通络康胶囊”及50盒“固本咳喘宁胶囊”。后陶某将购进的药品全部销售给胡某,胡某明知药品没有相关资质,仍然在其经营的药房对外销售。经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药品系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法院认为,陶某、胡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销售,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2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男子多次卖假药 卖出十个月刑期
2017年1月至10月,刘某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在集市上先后多次出售3000余元性保健品和药品。经检验,“本能”等31种物品、“鹿茸血”等113种物品中检出西地那非成分,“K哥”等14种物品中检出他达那非成分。经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产品应按假药论处。
法院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数罪并罚。刘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处罚金五千元;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假冒某酒厂名义
生产不合格白酒
2014年下半年,丁某与他人合伙假冒某酒厂厂名,冒用该酒厂的生产许可证号,灌装生产了1047箱53度酱香型民族大团结白酒,于2014年10月11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获。经检测,该酒中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的含量均超出标准限量,为不合格产品。经鉴定,该批白酒价值27万余元。
法院认为,丁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销售系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十五万元。涉案的白酒没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用户评论
唉,还是得提醒自己买东西要认清品牌的,不然真容易上当受骗!现在这种“劣质货”充斥市场,监管部门真是太难了,希望这些案件能够震慑一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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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说明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力度确实很大。我们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购买的时候仔细检查真伪标识,选择正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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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令人恶心,有些人为了利益罔顾健康和生命安全。这种罪恶行为应该受到严厉打击!也呼吁大家一起来监督,维护食品药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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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些案件细节真的让人心寒,有些犯罪手段真让人想不到! 提醒自己平时出门吃饭、买药也要多注意,不能轻易相信小店家的说辞,还是要选择正大光明的大品牌商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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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就有朋友因为吃了假药导致身体伤害的案例,后来才知道这种事实在太危险了。希望这些案件能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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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现在买东西越来越不安心了,不知道哪家的产品才是安全的? 也感叹网络渠道确实方便,但也增加了假货的传播速度,应该加强对网店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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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次打击行动力度很大啊!希望以后还有更多类似的曝光案例,让这些犯罪分子无路可逃,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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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会采取违法手段,真的太应该谴责了!我们 consumers 也需要提高警惕,理性消费,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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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些案件能够给那些存有侥幸心理的人敲响警钟,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们都应该重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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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这些都是把利益放前面的人啊,对社会没有起码的责任感。这类犯罪行为绝对需要严惩不贷! 希望监管部门能够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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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这种事情真的很可怕啊!不仅会让人生病还会危害到整个社会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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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些案件也让我很担忧,我们平时应该多关注一下食品药品的知识,了解一些辨别真假的方法,避免自己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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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警方能够继续加大力度打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给广大消费者一个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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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其中,提高自我意识和认知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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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这些典型案件,确实让人感到很震惊。看来我们要更加注意学习相关知识,做好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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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闻真是太重要了!希望能够引起所有人的重视,让我们都一起保护自己和家人,远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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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些案件令人担忧,但我们也要相信国家在加强监管力度,未来肯定会有越来越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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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罔顾他人健康的人来说,法律的制裁是必然的,我希望他们能够付出应有的代价,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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