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违法违规商业宣传案例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违法违规商业宣传案例的知识,包括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强化警示震慑不法行为
现选取部分违法广告
典型案例(第三批)予以公布
一、东莞市晋递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阿里巴巴平台网店的商品销售页面上发布“开光五行助事业官运招财旺财转运”“保平安开光”“辟邪皮丘招财”“化太岁”等包含迷信用语的宣传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6万元。
二、广东灵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百度推广网页和公司落地页发布了“提前知命”“八字姻缘”“改变命运”“手机数字结合八字,数字解读,破译号码对运程、事业、感情、健康等影响,快来测测你适合什么手机号码吧!”“运势密码”“破译号码对你的影响和暗示”等包含迷信用语的宣传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8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三、广东快乐种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四、东莞市天鼠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的店铺“天鼠家居专营店”销售原森态电动口罩和一次性防尘口罩,在12个商品ID的销售页面上发布了:“99.97%过滤率”“特邀请国务院环保专家、通讯及理工博士及自然医学专家组成的‘原森态’专家研发团队”“医用灭菌级”“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防流感”“防甲醇毒灰”“防病菌防毒”“抗击0.3um微粒”“hepa过滤网 对0.1微米和0.3微米有有效率达到99.7%”“延长使用寿命5000小时”“3千小时超长使用寿命”“96%超强阻隔”“对于0.3um颗粒的有效阻隔高于96%”“过滤率≧96.3%”“96%超强隔阻”“所有指标>95%”等宣传内容,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前述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2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70万元。
五、深圳市英旗教育培训中心发布违法广告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区监管局于2021年9月1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六、广州市越秀区龙文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21年4月1日至5月18日期间,利用自建网站、展示牌等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每一位学科教师都有辅导学生单科成绩提高30至100分的优秀记录”等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6日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8万元。
七、茂名山香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9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万元。
八、深圳市龙岗区学知源教育培训中心发布违法广告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区监管局于2021年7月2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20.01万元。
九、广州市新东方培训学校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21年3月1日至5月18日期间,利用自建网站、宣传单张等发布含有“暑假志高班师资:顶尖的中考教师团队”“始终紧扣考试核心考点与中考精华考点,高效有用”“暑假志高班师资:具有过硬的教学功底及经验,熟悉考试趋势及精准把握中考考点”“最终达到提高分数的目的”等宣传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21.49万元。
十、惠州市崇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16日期间,在其网公司网页上发布了“崇实教育最好的老师在这里”的推文宣传广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9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万元。
十一、东莞南城知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并领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发布“19周年盛典,知美整形”“玻尿酸、除皱针、瘦脸针销量领跑东莞”等医疗宣传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10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48万元。
十二、广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其公司网站发布了“全飞秒的激光,今天矫正,明天上班”“术后痛感轻微、不留疤、复发率低”“轻松的手术体验,无痛感 快速恢复”“晚上配戴8小时 白天恢复1.0高清视力一整天”“飞秒激光可以精确制作出80微米的角膜瓣”“飞秒激光替代手术刀 精确至微米级(1/1000毫米)”“ICL注入后一年内的最佳视力,99%以上等于甚至高于术前矫正视力”及使用术前和术后图片进行对比等宣传内容,且在未标明专利号和专种类的情况下发布“其中鼻内窥镜下鼻腔泪囊造孔术……已获国家医学技术专利”等广告用语。
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8万元。
十三、广州爱康国宾健康检查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7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没款58.46万元。
十四、广州美莱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6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76万元。
十五、广东誉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介绍其公司产品,在其网站发布的“易能火”广告中含有“钢瓶是印有‘易能火’特有logo的绿色专用瓶,并且采用了具国家专利的‘防伪智能角阀’和安装便捷的‘安全减压阀’……”等字样,但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5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万元。
十六、佛冈白云温泉山庄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清远市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6日依法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万元。
十七、清远市一斤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21年4月1在生产厂门口堆放的品名为“魔芋素毛肚(褐色)”产品的生产时间与包装标注时间不符,并在其官网首页发布含有“魔芋的功效和作用 排毒……疾病防治……防糖尿病……”等宣传内容。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10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没款13.0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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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这篇文章很及时,现在广告乱象真的不少,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些案例真是太典型了,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违法宣传,还好监管部门及时曝光,否则还要有多少消费者被坑?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罚没金额5640.76万元,这力度够狠,看来监管部门是动真格了,希望这次能起到警示作用,让那些心怀不轨的商家收敛一点。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说实话,这些违法广告确实很迷惑人,如果不是专业人士,很容易被误导。希望以后能多看到这类曝光,让消费者擦亮眼睛。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罚没金额虽然不少,但我觉得还是轻了,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让那些违法商家真正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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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违法广告手法真是层出不穷,商家为了赚钱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希望监管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还消费者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现在的广告真是越来越难辨真假了,很多时候都是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希望监管部门能多曝光一些典型案例,让消费者提高警惕。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5640.76万元!这可不是小数目,希望这笔罚款能起到震慑作用,让那些违法商家不再敢铤而走险!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看了这些案例,我感觉现在的广告真的太虚假了,很多都是为了利益而编造出来的。希望以后能看到更多类似的曝光,让那些不良商家无处遁形。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罚款力度虽然很大,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监管部门这次行动力度很大,希望可以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商业宣传炒作广告的泛滥,给消费者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5640.76万元!这个金额真的很吓人,希望那些违法商家能引以为戒,不要再触碰法律红线了!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篇文章曝光了几个典型的案例,希望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让更多人了解到商业宣传炒作广告的危害。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觉得,除了加大处罚力度之外,还需要加强对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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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让我对商业广告产生了质疑,以后我会更加谨慎地对待广告信息,不要轻易被广告所迷惑。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这次曝光能起到警示作用,让那些违法商家不再敢肆意妄为,还消费者一个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广告的本质应该是为消费者提供信息,而不是为了利益而欺骗消费者。希望监管部门能更加严格地监管广告行业,杜绝虚假宣传,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虽然罚款金额很高,但我还是觉得不足以弥补那些被骗消费者的损失。希望以后能看到更多类似的曝光,让那些违法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希望监管部门能够持续关注广告市场,及时发现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我觉得,不仅仅要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还需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辨别能力,避免被虚假广告所蒙蔽。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